
12月24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已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该通知精神,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中纪委提出了以下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需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重点关注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市场供应平稳有序以及社会大局稳定等任务的政治监督,确保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起责任。同时,对年度任务进行盘点,纠治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此外,还需严肃纠治年底加重基层负担的情况,如文件会议数量多效果差、随意向基层派任务、多头重复要材料等问题,使广大干部有更多精力抓落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需严防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确保廉洁过节。通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迅速查处不正之风。重点查处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问题,深化风腐同查同治,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同时,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规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活动,防止突击花钱行为,并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整治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行业不正之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抓紧抓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让群众感受到党中央的关心关爱。围绕年底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推动养老金、低保金、失业保险金等民生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坚决惩治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套取挪用民生资金等问题。同时,紧盯就业、社保、住房、医疗等领域和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督促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账款等行为,着力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现象。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妥善解决问题,对漠视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让正的风气不断充盈。加强节点作风教育、纪律教育,特别是针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督促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认真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推进移风易俗,带头抵制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稳妥处置。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抵制“四风”,弘扬优良作风,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确保自身正、自身廉、自身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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